一、R23020地块项目华丰河围堰、陆家河围堰涉河方案(防洪评价)编制及论证服务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项目名称:R23020地块项目华丰河围堰、陆家河围堰涉河方案(防洪评价)编制及论证服务
2.2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北侧、华丰河两侧
2.3工程规模:华丰河围堰、陆家河围堰等涉河建设方案。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3.1招标范围:完成华丰河围堰、陆家河围堰等所有涉河建设的编制工作,方案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涵盖项目概况、涉河建设方案、防洪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水土保持措施等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技术工作、方案编制、方案审查及论证且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等工作。
3.2工期要求:自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递交完整报告及完成涉河建设方案评价。
3.3本次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4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1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hss@jsshfc.com.cn,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2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ky开元集团官网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ky开元集团官网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启瑞广场16楼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7798858908